根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发布《2021年深圳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订修订计划项目(第二批)》的通知》的要求,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会同有关单位组成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以现行相关国家标准、规范为基础,参考有关国内外先进标准,积极采纳园林工程建设、设计园林工程、施工、运营、管理、科研等相关单位的意见和建议,结合深圳市园林工程的实际特点,编制了本标准。
本标准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模型构建;5.模型交付原则;6.交付协同与审核。
本标准由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联合批准发布,由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业务归口并组织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等编制单位负责技术内容的解释。本标准实施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地址:深圳高新技术产业园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 A402 室,邮编:518057),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