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委市政府印发《苏州市“十四五”园林绿化和林业发展规划》。明确到“十四五”末,建成举世闻名的“园林之城”,全面完成苏州古典园林修复修缮和遗址保护;建设城乡绿化一体化发展的“公园城市”,打造具有苏州特色的“古典园林、城市公园、城市绿化、森林湿地、自然公园”五大生态系统;争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国际湿地城市”。
“十三五”期间,苏州市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紧紧围绕长江大保护、太湖生态保护、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等重要任务,大力实施“百园之城”“绿色苏州”发展战略,在生态环境改善、生态屏障加固、园林绿化建设、文化遗产保护、政府自身建设等取得了一系列显著成绩。建成全国首个“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群”,实施“天堂苏州百园之城”三年行动计划,先后公布四批《苏州园林名录》(108处园林),累计开放园林89处;全市新增长江造林8892亩,市区共新增及改造绿地1810万平方米,建成城市公园202个,市区绿化覆盖率43.1%;全市林地保有量达84.48万亩,市级以上公益林面积达32.7万亩,林木覆盖率达20.43%;建成国家、省级湿地公园21个,全市新增受保护湿地面积10万多亩,自然湿地保护率达64.5%,各项指标居全国前列。
《规划》详细论述了“十四五”期间的十大主要任务。一是构建苏州特色“山水林园湖”一体化格局,努力践行“公园城市”理念,加快建设具有城乡绿化一体化的“公园城市”。二是弘扬“天堂苏州园林之城”品牌,全面完成苏州古典园林修复修缮和遗址保护,构建园林群体性保护体系,打造世界一流的园林景区窗口形象。三是强化城市公园绿化管理,积极提升城市绿地空间品质,提升城市公园综合服务水平,打造街心公园、口袋公园,使绿化更加符合城市山水风貌和气质神韵。四是营造“绿美苏州”良好环境,引领重点区域生态环境修复,推进“两湖一江”生态修复,建成环城绿色生态屏障。第五,提升林业资源质量,做好森林、野生动植物等林业资源保护,提升林业碳汇储量。第六,争创“国际湿地城市”,健全湿地保护体制机制,积极推进湿地保护与修复,力争获评“国际湿地城市”。第七,全面保护湿地资源,着力打造沿江国际湿地带,引领建设太湖湿地示范区,构建健康湖荡湿地群。第八,激发产业多元化发展,创新园林夜游、园林文创等产品,充分培育生态旅游产业,科学发展林下经济产业。第九,推进行业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园林绿化和林业制度考评标准化体系,科学强化生态资源监管,提高行业整体管理水平。第十,创新“智慧园林”体系园林规划,全面加强资源监测预警,建设数字化产业,大力整合信息化资源,强化行业科技创新能力。